《计划》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任务落实,提出辽宁省要进一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,对进水BOD浓度低于100毫克/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,实施系统化管网整治。巩固提升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,深入开展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。进一步完善沿海城市“海上环卫”工作机制,督导检查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工作,持续打好渤海(辽宁段)综合治理攻坚战。
同时,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,完成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二次泵站改造任务,开展全省城市水质抽样检测工作和城市节水工作。
在推进垃圾分类方面,《计划》提出,到2022年年底,沈阳、大连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,其他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。各地要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,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设施,重点加快垃圾焚烧设施和厨余垃圾等末端处理设施建设。推进建筑垃圾治理,在鞍山、阜新、朝阳3个市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。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行动,创建5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,全面推广使用“辽宁垃圾随手拍”APP。
为保障城市供热节能增效,《计划》提出,各地要进一步实施清洁取暖攻坚行动,在确保供热质量的前提下,推进各市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/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(备用及调峰锅炉除外),完成供热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任务。加强大气污染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,对涉及影响空气质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罚。结合建筑能耗“双控”推进碳达峰工作,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,力争年底前全省60%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。